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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论文学伦理学的实践形态及路径

摘 要:文学伦理学要成为完善、成熟的文学理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些工作既包括现实意义上的实践和应用,也包括理论意义上的话语建构。在创作实绩方面,文学伦理学需要有体现当下伦理学精神的文学创作、中国文学史、理论影响下的创作实践等三方面的支持。只有在充分的伦理文学创作实践的基础上,才能有充分的对伦理文学的“创作谈”,才能有伦理文学批评。在文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方面,需要在清理中外典   型的伦理题材文学作品和中外文论有关文学伦理的思想观念基础上,进行文学伦理学体系的学术建构,确定框架和范围以及主要内容,进一步实现话语的建构。在理论应用方面,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实践形态,把文学论理学应用到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叙述之中,将深刻而长远地影响文学创作。文学伦理学要成为成熟的文学理论,必须要有广泛的实践应用,应用于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这不仅是理论建设的需要,在根本上也是寻求   文学研究和文学书写的突破与发展。
关键词:文学伦理学;伦理批评;中外文论研究;文学理论学科;亚理论;现实主义
       文学伦理学是中国文学理论研究近年来的一大收获,在中外文学研究、中外文论研究领域都有很大影响。文学伦理学虽然是一门古老的文学理论学科,源远流长,但过去一直缺乏充分的理论建构,一直以素朴的方式存在,只是近年来才在中国焕发生机,在理论体系、话语建设及批评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学术研究上产生了很多成果。
       








       其中,重要的学术著作有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1]、杜隽《乔治· 艾略特小说的伦理批评》[2]、修树新《托妮· 莫里森小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3]、杨革新《美国伦理批评研究》[4]、王晓兰《英国儿童小说的伦理价值研究》[5]等。在中国知网对“文学伦理学”进行主题检索,可找到上千条结果,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对文学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述,如聂珍钊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6]、基本理论与术语[7]、基本功能与核心价值[8]等的论述,刘建军关于文学伦理批评当下性质[9]的论述等;二是文学伦理学应用于具体作家作品的研究实践,如张剑对《更生记》[10]、袁小明对厄德里克小说[11]、李正栓等对约翰· 邓恩诗歌[12]的研究等;三是文学伦理学与其他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如邓寒梅对精神病叙事伦理诉求[13]、叶华等对生态批评伦理诉求[14]的研究等。在充分肯定这些学术成果的同时,也必须承认文学伦理学至今仍是初步形态,要成为完善、成熟的文学理论,要成为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的有效方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真正的文学理论不仅是理论形态的,更应该是实践形态的,对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具有实用性。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建设关键是三大方面:一是文学创作实绩,包括创作经验总结和批评实践;二是理论体系的建构,特别是话语建设;三是作为方法在文学研究中的应用。而在这三个方面,学术研究迄今还比较欠缺。
一、伦理文学创作实践、“亚理论”与批评
      文学理论的产生有很多方式,有的是理论先行,有的是创作先行。理论先行又有很多种情况,有的是受哲学、社会学、艺术学、心理学等理论影响而产生的,有的是作家先有理论思考,提出理论, 然后再根据理论创作出作品,从而以创作实践支撑理论。创作先行也有多种情况,有的是先有创作,然后根据作品特征总结出理论,理论与创作相互阐发;有的是通过对已有文学创作特别是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研究、发掘,总结出理论规律,然后再回到文学研究并对现实文学创作产生影响。但不论是哪种情况,理论都必须回到实践,回到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否则就是为理论而理论。
      任何一种文学理论要获得认同,都必须有创作实践支撑,这种创作实践可以是文学史的,也可以是现实文学创作的,历史上但凡成熟的有影响的文学理论都是如此。比如精神分析文论,它是受弗洛伊德心理学理论影响而产生的,属于精神分析学的一部分,支撑这种理论的创作实践主要是意识流小说,特别是乔伊斯、普鲁斯特、福克纳等伟大作家和《尤利西斯》《追忆逝水年华》《喧哗与骚动》等伟大作品,使它获得了强有力的实践支持,从而奠定了它成为世界文论史上非常有影响的文学理论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它一旦建构起来,要成为成熟的有意义的文论,必须在理论和方法上不仅适用于意识流小说批评和研究,还要适用于传统叙事性文学作品,也即可以应用于传统作品中的人物心理活动及行为的深层心理根源分析。事实上,精神分析文论在文学史研究方面有很多新的发现,无意识、梦、疯癫等在过去的小说中也有描写,但主要是作为生活现象而直观表达的,作家缺乏对它的心理学认识和表现,现在有了精神分析理论之后,它们的心理学意义就被发掘出来了,很多经典作品都因此而生发出新的意义。这种发现可以说丰富了传统文学的内涵,也可以说对传统文学进行了新的阐释和研究,大大增加了其理论的深度、宽度和普适性,反过来极大地加强了精神分析文论。再比如象征主义文论,最早是由爱伦· 坡提出来的,他认为传统的古典主义和现实主义文学模仿或再现现实是有局限的,文学应该超越现实而表现“神圣美”,但“神圣美”难以模仿,也不 可能再现,只能“象征”。爱伦· 坡在理论上提出象征主义,而且创作了大量象征主义诗歌,以创作实践支撑理论,开创了象征主义文学流派和象征主义文论。“象征”是文学中古老的创作技巧,不仅广泛地存在于诗歌之中,小说、戏剧、散文创作中也都使用这种技巧,但只有爱伦· 坡把它发展成为一种创作方法,提升到“主义”的高度。爱伦· 坡之后,波德莱尔、莫里亚斯、马拉美、魏尔伦、兰波、瓦莱里、叶芝等人把它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文学理论。之所以说它是“成熟”的文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有大量的、优秀的文学作品作为事实依据,有大量的创作经验作为实践支撑。
       鉴于此,我认为文学伦理学需要三个方面的实践支撑。
      首先,要有当下创作的支撑,要有大量的体现文学伦理学精神的作品作为实践根据。但现在看来,文学伦理学的主要作品依据仍然是历史的而不是现实的,主要是外国文学的而不是中国文学的。最典型的作品是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哈代《德伯家的苔丝》、奥尼 尔《悲悼》、纳博科夫《洛丽塔》等,这些作品都可以称得上是典型的伦理题材作品,契合文学伦理学理论,也可以说文学伦理学批评对这些作品进行了更准确、本真的阐释,推进了这些作品的研究。但文学伦理学作为一种文论,仅有这些作品作为支撑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多作品及相应研究作为证据。除了要发掘更多的伦理题材、伦理主题、伦理意义的典型伦理作品以外,还要在更多经典或非经典文学作品中发掘出更多的文学伦理因素,也即能够对更多的作品进行文学伦理学批评与研究。世界文学史上还有很多典型伦理题材作品,如托尔斯泰《安娜· 卡列尼娜》、司汤达《红与黑》等,需要去发掘、研究和分析。具有伦理因素的经典或非经典作品就更多,同样需要去发掘和分析。
       其次,文学伦理学还需要中国文学史的支持,能够对中国文学进行有效解释。伦理题材、伦理主题、伦理价值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文学的传统,比如孔颖达评《关雎》说:“言后妃性行合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15]这成为中国古代的主流说法,直到闻一多从社会学角度解说这首诗提出“爱情”说,才有大的改变。当然,“爱情”说也只是一家之言,但不管“后妃之德”还是“爱情”,都不脱伦理范畴。其他如《孔雀东南飞》、白居易《长恨歌》、鲁迅《伤逝》、曹禺《雷雨》、路遥《人生》、卢新华《伤痕》、余华《现实一种》等,都是典型的伦理作品。具有伦理因素的作品就更多,都可以从伦理角度得到新的阐释。比如《雷雨》,这是现代文学中的经典话剧,曹禺写作《雷雨》时才20出头,社会经验和经历都非常有限,但却写出如此深刻的伟大作品,让人难以理解。中国文学史上有很多神童,写出来的都是文字技巧智慧型小品,属于机智型作家,没有人写出大型的具有思想和生活深度的作品。从文学伦理学角度看,《雷雨》现象就不难解释了,一个人的社会认识需要历练和阅历,所以作家往往在一定年龄之后才写出“诗史”性作品,但一个人的伦理观却是可以很小就成熟的,绝大多数人的伦理观在20岁之后就成型了。《雷雨》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伦理之中,而不在伦理之外[16],其“伟大”不在于思想的深刻和生活的深度,而在于对伦理的精微表现。伦理可以说是中国文学的一个古老主题,根本上是由伦理的古老性所决定的。在人类从自然性向社会性和文化性的转变中,伦理始终贯穿其中,最早的首先是家庭伦理规范,然后扩展到社会伦理规范,因此最早的文化也就是伦理文化。一个人的成长也是如此,首先接受的是伦理教育及伦理规范。伦理是人的个体成长和社会生活最重要的部分,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既然伦理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文学当然会反映它、表现它,积极宣传和建构社会伦理,创作出经典的优秀伦理题材作品。
      第三,文学伦理学还需要当下文学创作实践支持。真正的文学理论总是会对创作有影响,理论为作家所接受,作家自觉运用理论进行创作,产生一批优秀作品,推动文学发展,对社会和思想文化建设具有意义。作家创作会有很多实践经验,包括对文学理论、文学现象、创作过程、作品价值等方面的看法和观点,但这些很多都是经验性的,不具有系统性,理论上也不严密,通常我们把这种“创作谈”称作文论“亚理论”,“亚理论”在文论建设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是首要的理论依据。与“亚理论”一样,同时代的文学批评可以说是文学创作的“伙伴”,它和文学创作是互动关系。有影响的创作必然会引起批评家注意并产生有价值的文学批评,反过来,优秀的文学批评又会对文学创作产生积极影响,推动文学创作发展。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最大的不同是文学研究是纯学术活动,它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很小,而文学批评则积极参与当代文学发展进程。历史上真正有影响的创造性的成熟文学理论,都有创作实践、亚理论及相伴的文学批评作为实践支撑。在这一意义上,文学伦理学在文学创作上还存在很大欠缺,缺乏创作实绩,即缺乏充分体现文学伦理学内涵的优秀文学作品, 自然也缺乏作家谈文学创作伦理问题的“亚理论”和批评家批评文学伦理题材创作的文学批评。
      当代中国非常需要优秀的伦理题材文学作品,不论是从文学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看都非常需要。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个伦理社会,和西方社会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古代文明某种意义上就是伦理文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中国全面向西方学习,社会结构和性质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治理从“人治”向“法治”转变,这是“现代性”的表现,但“反传统”“反封建”“反礼教”又对中国社会伦理秩序和结构造成了巨大影响。陈独秀说:“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17]五四新文化运动并不否定伦理,但把“德治”和“法治”对立起来,在否定和批判封建伦理时,把中国古代伦理中的合理因素也一同否定和批判了。旧的伦理被批判和否定了,新的有效的伦理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所谓“世道浇漓,人心日下”,金钱至上,物质主义泛滥,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不仅得不到奖励,反而遭讹诈而让人心寒,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所以,现实中国极其需要伦理重建。文学作为伦理教育最重要的方式,特别需要在伦理题材创作方面有所作为,中国需要震撼人心的优秀伦理作品,需要大量拥有伦理“正能量”、通俗易懂、具有教育意义的文学作品。但现实却相反,伦理在当下    中国文学中是缺失的,当代文学伦理题材、伦理主题偏少,也缺乏对伦理问题的深刻思考。在这一意义上,我认为一方面是文学伦理学理论非常重要,另一方面是文学创作实践更重要。只有在充分的伦理文学创作实践基础上,才能有充分的对伦理文学的“创作谈”,才能有伦理文学批评,这些对于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都是至关重要的,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文学伦理学在实践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文学伦理学理论体系和话语建构
       一种成熟的文学理论,需要文学创作实绩、创作经验和文学批评作为实践支撑。文学理论本身是理论形态,包括理论构架、主体问题、基本观点、具体内容、历史演进、文学批评方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术语、概念、范畴和话语方式。任何文学理论都是逐步建构起来的,建构过程从话语角度来说,首先是对文学创作经验及相应“亚理论”和即时批评的总结与归纳。比如象征主义文学理论,爱伦· 坡等人在谈论他们的文学观点和文学创作时,提出了很多新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或者赋予旧的术语、概念和范畴以新的内涵,爱伦· 坡提出了“神圣美”,波德莱尔提出了“感应”,马拉美提出了“心灵状态”“纯粹本质”“魔法”“暗示”“象外之象”“魔幻化语言”,瓦莱里提出了“纯诗”“音乐性”,叶芝提出了“感情的象征”“理智的象征”“统辖的意象”,这些概念的确立,对于象征主义文论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再比如现实主义文学理论,首先是源于19世纪兴起、后来波及全世界的具有广泛影响的现实主义文学。其次是现实主义作家特别是经典作家关于现实主义文学的经验和表达,可以列出一长串作家的名字,作家们对现实主义文学有非常精到的论述,使用了很多新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构成了现实主义文论的基础。司汤达《莱辛与莎士比亚》、巴尔扎克《〈人间喜剧〉前言》、列夫· 托尔斯泰《艺术论》、萧伯纳《易卜生主义的精华》、高尔基《论文学》等,都是现实主义文论的经典著作,是现实 主义文论最重要的理论资源。再次是批评家和文论家的理论建构,与现实主义文学共进退,特别是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三人,对现实主义文论的建构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中别林斯基的《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艺术的概念》《论普希金》《一八四七年俄国文学一瞥》、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俄国文学果戈理时期概观》《生活与美学》、杜勃罗留波夫的《论俄国文学发展中人民性渗透的程度》《什么是奥勃洛摩夫性格》《黑暗王国》《黑暗王国的一线光明》等,都是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的经典之作。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也对现实主义文论有巨大贡献,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致斐迪南· 拉萨尔》、恩格斯的《致斐迪南· 拉萨尔》《致玛· 哈克奈斯》、列宁的《列夫· 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列· 尼· 托尔斯泰》《列· 尼· 托尔斯泰和现代工人运动》《列· 尼· 托尔斯泰和他的时代》、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都是现实主义的经典文论,既从文学上论述现实主义,也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角度论述现实主义,大大拓展了现实主义文论的内涵,使它具有更广泛的现实应用性。
       真正的文论还需要大批专业学者进行学术上的论证。学术研究包括体系建构、事实论证和理论论证等,包括对历史的清理,比如对相关问题的梳理,清理相关的文学创作,搜罗相关作家、文论家、文学批评家的观点和表述,从文学史中发掘历史依据。也包括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进行理论论证,解决理论上的问题。
       文学伦理学在理论体系和话语建构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目前最突出的成绩是对外国文学作品的解读,包括对外国伦理题材文学的解读和对外国文学的伦理学解读,主要集中在叙事文学领域。对有些作品如《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的解读令人信服,但对有些作品的解读则流于表面化,对中国文学作品的伦理学解读则相对平淡。在这一意义上,文学伦理学目前最大的建树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在方法上而不是在理论体系和话语建构上。“文学伦理学”和“文学伦理学批评”具有实质性区别:“文学伦理学是一门应用伦理学知识解决文学道德问题的学科,作家创作作品的道德立场、读者阅读作品的道德情感、文学批评中的道德标准等问题,都属于文学伦理学的范畴。…… 文学伦理学主要研究作家创作文学作品、文学批评家批评文学作品、读者阅读文学作品以及文学的道德教诲作用、伦理价值等问题。”[1]277“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视角阅读、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方法……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阐释批评,它以文学文本为主要批评对象,从伦理的视角解释文本中描写的不同生活现象,在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复杂伦理关系中,对处于特定历史环境中不同的伦理选择范例进行解剖,分析伦理选择的不同动机,剖析伦理选择的过程,揭示不同选择给我们带来的道德启示,发现可供效仿的道德榜样, 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经验和教诲。”[1]278可见文学伦理学批评只是文学伦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伦理学批评成果很多,但并不意味着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和话语建构方面,目前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清理中外文学作品中典型的伦理题材作品。除了重新审视经典文学伦理题材作品以外, 也要重视发掘那些被忽略的伦理题材文学作品,进而清理中外文学史上具有伦理因素的优秀作品, 并对这些作品进行伦理学解读,包括伦理内容、伦理意义和价值、伦理教育作用等,最终写作“伦理   文学史”这样的学术著作,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奠定坚实的文学实践基础。
       第二,清理中外文论中有关文学伦理的思想观念,包括作家的经验、看法,批评家的观点和评论,专业学者的学术研究等,对这些资料进行细致的学术梳理,对其中的思想观点以及话语进行归纳总结,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寻找理论资源。
      第三,在中外伦理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基础上,进行文学伦理学体系的学术建构,确定框架和范围以及主要内容,包括伦理文学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伦理文学的构成,伦理文学的本质,伦理文学的作用,伦理文学创作论,伦理心理,伦理文学的形式比如“结构”“线索”等,伦理文学的内容比如“主题”“素材”等,伦理文学批评,伦理文学欣赏,伦理文学体裁,伦理文学研究,等等。由于视角不同、理论前提不同,从伦理学角度看,很多问题都需要重新认识,比如“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就可以   重新界定。文学伦理学最终要产生《文学伦理学》这样的学术著作。
       第四,话语建设,主要是术语、概念和范畴体系的界定、提炼、规范和创新等。这是关键,更是深层次的,因为思想深层次决定于话语和话语方式。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在附录中列出了53个“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对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这只是“批评术语”,文学伦理学需要更全面、系统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的术语、概念和范畴应该是分为三个层次的:首先是核心概念、术语和范畴,是文学伦理学所特有的,虽然数量有限,但很关键,比如“伦理结构”“伦理解构”“伦理线索”“伦理主题”“伦理素材”“伦理故事”“伦理选择”“伦理语境”“伦理批评”“伦理赏析”“伦理共鸣”等,既有伦理的内涵,又有文学的内涵;其次是相关术语、概念和范畴,比如“人性”“意志”“道德榜样”“教诲”“激情”“本能”“家庭”“亲缘”等,或者是伦理概念,或者是文学概念,但与文学伦理密切相关,相距或近或远,在数量上也比较多,但大致来说可以清理,也需要清理;再次是通用的或者基础性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比如“封建”“自由”“自然”“契约”“经济”“意识”“社会”“语言”等,不属于文学伦理学所特有,是所有人文社会科学共有的概念,文学伦理学也不能脱离它们,因为文学伦理学术语、概念和范畴并不能构成独立的言说,文学伦理学也只有置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之中才能够成立,也即它不能脱离历史学、哲学等。按照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词的意义并不完全是由词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这个词和它周围的词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所以文学伦理学术语、概念和范畴只有置于其他基础或通用术语、概念和范畴的整个系统之中才能完成它的任务,它们的意义才是准确、完整的。这些通用术语、概念和范畴可能是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的,甚至可能是自然科学的,在数量上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无法有效清理和统计,但它们却是不能忽视的,它们是文学伦理学理论的话语背景。
       总之,文学伦理学只有建立自己的话语方式才能够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而如何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除了利用已有的术语、概念和范畴以外,还需要创造新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或者对已有的术语、概念和范畴进行新的阐释、新的界定,从而使它们成为文学伦理学理论术语、概念和范畴。只有文学伦理话语建构起来,文学伦理学才能真正建构起来。
三、文学伦理学作为方法的文学研究应用
      中外文学理论从产生过程来说不外乎两种模式:一种是从文学创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始终与文学创作相互促进、相互阐发,比如浪漫主义文论、现实主义文论、自然主义文论、唯美主义文论、象征主义文论、意象派文论、女权主义文论等;另一种是从哲学或其他学科衍生出来的,或者是学术研究性质的纯粹理论,比如精神分析文论、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现象学文论、存在主义文论、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文论、解构主义文论、接受理论等。理论本身最终要回归到创作上来,或者直接影响文学创作,或者通过影响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从而间接和潜在地影响文学创作,所以,文论的终极形态是应用形态,但其方式可以是明显的,也可以是隐含的。
       文学伦理学不是从当前文学创作实践中产生的,不是对当前中外文学创作的反思和总结,而是缘于文学研究,缘于文学理论自身的探索,缘于对外国文学史上经典作品的重新解读,与伦理学有一定的关系。但它并不是伦理学的衍生,不是受伦理学的影响而产生的,它的意义和价值是推动和影响文学创作的伦理学发展,如果能够产生伦理题材文学热潮或文学创作“伦理学转向”,那当然是对当代文学的莫大贡献。但现在看来,这个过程还非常漫长,非短时间内可以实现。
       实际上,把文学伦理学应用到文学研究中,应用到文学史叙述之中,也是一种实践形态,并且是深层次的实践形态,它会深刻而长远地影响文学创作。纵观文论史可以看到,文学史书写也好,文学研究也好,背后其实都是有理论作为支撑的,完全没有理论背景的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是不可能的。比如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其背后的文学理论是“文章学”,黄人、林传甲的文学史内容都非常庞杂,“史传”“诸子”是其重要内容。一些“文学接受史”背后的文学理论是读者接受理论,各种各样的“女性文学史”背后的文学理论主要是“女权主义”。有的文学研究注重文学的内容,背后的理论  是文学社会学;有的文学研究注重艺术性,其背后的文学理论是美学;有的文学研究注重文学形式, 其背后的文学理论是形式主义;有的文学研究注重文本细读,其背后的文学理论主要是“新批评”。   但当代中国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理论还是现实主义文学理论和现代主义文学理论,这当然与现实主义文学和现代主义文学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优秀作品最多有关,但也与现实主义文论、现代主义文论两种文论体系完备、接受程度最高有关。
       1950至1980年代,现实主义文论是最主流的文学理论,那时的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基本上都是以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为理论基础。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浪漫主义文论是现实主义文论的“对应”文论,也可以说是“孪生”或“伴随”文论,它们所使用的是相同的术语、概念和范畴,从话语上来说可看作是现实主义文论的组成部分。由此看到,在那时的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中,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被说成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交相辉映的文学,比如:《诗经》被解说成现实主义,“楚辞”被解说成浪漫主义;李白被定性为浪漫主义作家,杜甫被定性为现实主义作家;《西游记》被认为是 浪漫主义文学,《红楼梦》被认为是现实主义文学。各种中国现代文学史也主要是对现实主义文学和浪漫主义文学的书写,现代文学史上属于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文学都得到了浓墨重彩的书写, 现实主义文学作家和浪漫主义文学作家地位最高,即使是一些文学成就非常有限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作家也有很高的地位。相反,旧文学如旧体诗词、章回小说等基本上被无视,现代主义文学 如象征主义诗歌、新感觉派小说等得到的是很低的评价及很不重要的叙述和书写。那时,现实主义 文论不仅是理论基础与言说方式,更是一种评判标准,似乎只要采取现实主义文学创作方法,只要 符合现实主义文学特点的文学就是优秀的文学,相反,非现实主义文学首先从创作方法和文本特点 上就“低人一等”。一些非现实主义文学被曲解,曹禺《雷雨》明明是“古代主义”的创作方法,它在创作上严格遵循古典主义的“三一律”,但却被解释成现实主义的,其文学史地位也是在现实主义意义上得到确认的。鲁迅的《野草》和《故事新编》被解释成现实主义,但因为明显和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有巨大差别,解释起来就显得“穿凿附会”,所以在现代文学史上地位不高,《故事新编》甚至被有人 认为是鲁迅的“失败”之作。直至1990年代之后,现代主义文学得到重视,现代主义文论得到重视,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现实主义“一统江湖”的局面才得以改变,但现实主义文论仍然是最有影响的、使用得最广泛的文论。这可以从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叙事所使用的术语、概念和范畴看出来。“形象”“反映”“表现”“社会”“作用”“意义”“内容”“形式”“继承”“革新”“主体”“客体”“发生”“发展”“真实”“典型化”“典型”“人物”“概括”“理想”“叙述”“描写”“抒情”“风格”“生产”“消费”“共鸣”等, 都是现实主义文论的基本术语和核心概念。
       文学伦理学要成为成熟的文学理论,必须要有广泛的应用,应用于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这不仅是理论建设的需要,也是寻求文学研究和文学书写的突破与发展的需要。从伦理角度研究文学,自古以来就已形成传统,如柏拉图“感伤癖”“哀怜癖”、亚里士多德“陶冶说”“净化说”、贺拉斯
“寓教于乐”说、朗吉努斯“崇高”说等,都有很浓的伦理意味。中国古代“兴观群怨”“观风俗”“美刺”“化人”等学说也包含伦理因素。但这些研究都缺乏伦理理论自觉,具有素朴性。当今文学史书写也有从伦理角度来书写的,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新著》“将文学中的人性的发展作为贯穿中国文学演进过程的基本线索”[18]原序1,特别强调文学的“情感”,在书写过程中把文学的情感性突出出来,就是一种“伦理”视角。视角不同,理论基础不同,对文学史的看法就会发生变化,该书对潘巧云的故事提出了新的看法:“石秀杀死了她的情人,与杨雄一起把她和知道内情的丫环迎儿骗至翠屏山,逼问出真情,把她们都杀了。杀潘巧云时尤其残酷。而且《水浒传》的这种描写实在起着引导读者肯定杨雄、石秀的凶残行为的作用。从而我们在阅读这些段落时,不但不能发生共鸣,反而感到厌恶;当然也就不能有美的感受。”[18]原序3这可以说是素朴的文学伦理学研究,如果有意识地运用文学伦理学理论进行研究,也许会有更系统的阐释和解读。
       我认为,也可以应用文学伦理学来书写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这一方面是尊重历史事实,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发掘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伦理因素,对中国现当代文学进行伦理学解读,最终是更好地发挥文学史传播伦理价值的作用,也发挥文学的伦理教育作用。五四文学革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语言变革、思想革命、价值革命,所以胡适《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文学革命论》、周作人《人的文学》三篇文章被认为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纲领性文献。过去,我们都重视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而忽视周作人的文章,都重视语言变革和思想革命而忽视价值革命,其实,语言变革和思想革命都具有社会性、文化性,伦理革命才是文学深层次的革命,才是新文学的核心内容。新文学与旧文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理论上明确提出强调尊重人性、个性解放、儿童解放、妇女解放、个人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等,提出建立新的家庭和社会伦理,这是新文学最重要的内容,产生了一批优秀作品,比如鲁迅《狂人日记》《祝福》《伤逝》、郭沫若《女神》、汪静之等《湖畔》《蕙的风》、郁达夫《沉沦》、庐隐《海滨故人》等,都可以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进行新的阐释。其他如“为人生”的小说、创造社的抒情小   说、徐志摩等人的抒情诗、冰心等人的抒情散文,都有很多伦理因素,可以从伦理角度发掘,丰富其内涵,推动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我们不仅应该把文学伦理学应用到现代文学研究中,也应该把它应用到当代文学研究中,文学伦理学作为一种文学方法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有广阔的前景。过去我们总是用“人之常情”进行日常化的解释,缺乏伦理性的理论提升,现在我们用文学伦理学进行   理论解读,可以看得更清楚明白,认识会更深刻。
      过去文学理论中讲“永恒主题”,如果有的话,那么“伦理”就是文学永恒的主题。文学自产生时起就反映人类的伦理问题,至今伦理仍然是文学中最重要的内容。这是由文学的本性决定的,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人的生活,所以,只要有文学存在,它就不可能脱离人, 而人的生活最重要的就是人的思想情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伦理的主要内容。伟大的作品都有伦理上的内容。阶级、政治等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很大的变化,伦理的内容则相对稳定。文学伦理学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会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学理论。世界上经典作品大多可以从伦理角度进行解释,伦理题材小说是最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小说之一,是最能够为后人所接受的文学。
       当然,文学伦理学可以研究伦理小说,也可以对一般文学作伦理学分析,但它并不是无边的,而是有限度的。伦理永远只是文学的一方面,过去我们忽视它是错误的,但如果把它夸大到不恰当的地位也是错误的,“人性”是伦理的最重要的内容,但并不一定所有的“人性”都是伦理的。审美、社会、娱乐、阶级、政治等都是文学的重要内容,不能把伦理的范围无限扩大。过去我们讲文学的三大作用,即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审美娱乐作用,三者有联系但更有区别,文学的伦理价值和意义只是文学教育作用的一方面,具有深沉性。
当代文学在创作上存在很多偏差,比如一味地游戏,追求感官上的享乐和刺激,满足于读者的低级趣味,还有身体的冲动与欲望、性描写等,这是缺乏社会责任的。所以,文学伦理学有助于当代文学创作纠偏,克服不良倾向,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四、结语
       一种成熟的文论需要很多条件,比如现实的需要,创作上的支撑,批评上的支持,文学史的支撑,构成体系的术语、概念、范畴和话语方式,完整的理论体系,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的应用等。文学伦理学建构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更多的学者参与,需要更多的学科比如文艺学、外国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学科参与,需要更多的作家和文学批评家参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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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伦理学的实践形态及路径
摘 要:文学伦理学要成为完善、成熟的文学理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些工作既包括现实意义上的实践和应用,也包括理论意义上的话语建构。在创作实绩方面,文学伦理学需要有体现当下伦理学精神的文学创作、中国文学史、理论影响下的创作实践等三方面的支持。只有在充分的伦理文学创作实践的基础上,才能有充分的对伦理文学的“创作谈”,才能有伦理文学批评。在文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方面,需要在清理中外典   型的伦理题材文学作品和中外文论有关文学伦理的思想观念基础上,进行文学伦理学体系的学术建构,确定框架和范围以及主要内容,进一步实现话语的建构。在理论应用方面,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实践形态,把文学论理学应用到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叙述之中,将深刻而长远地影响文学创作。文学伦理学要成为成熟的文学理论,必须要有广泛的实践应用,应用于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这不仅是理论建设的需要,在根本上也是寻求   文学研究和文学书写的突破与发展。
关键词:文学伦理学;伦理批评;中外文论研究;文学理论学科;亚理论;现实主义
       文学伦理学是中国文学理论研究近年来的一大收获,在中外文学研究、中外文论研究领域都有很大影响。文学伦理学虽然是一门古老的文学理论学科,源远流长,但过去一直缺乏充分的理论建构,一直以素朴的方式存在,只是近年来才在中国焕发生机,在理论体系、话语建设及批评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学术研究上产生了很多成果。
       








       其中,重要的学术著作有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1]、杜隽《乔治· 艾略特小说的伦理批评》[2]、修树新《托妮· 莫里森小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3]、杨革新《美国伦理批评研究》[4]、王晓兰《英国儿童小说的伦理价值研究》[5]等。在中国知网对“文学伦理学”进行主题检索,可找到上千条结果,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对文学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述,如聂珍钊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6]、基本理论与术语[7]、基本功能与核心价值[8]等的论述,刘建军关于文学伦理批评当下性质[9]的论述等;二是文学伦理学应用于具体作家作品的研究实践,如张剑对《更生记》[10]、袁小明对厄德里克小说[11]、李正栓等对约翰· 邓恩诗歌[12]的研究等;三是文学伦理学与其他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如邓寒梅对精神病叙事伦理诉求[13]、叶华等对生态批评伦理诉求[14]的研究等。在充分肯定这些学术成果的同时,也必须承认文学伦理学至今仍是初步形态,要成为完善、成熟的文学理论,要成为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的有效方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真正的文学理论不仅是理论形态的,更应该是实践形态的,对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具有实用性。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建设关键是三大方面:一是文学创作实绩,包括创作经验总结和批评实践;二是理论体系的建构,特别是话语建设;三是作为方法在文学研究中的应用。而在这三个方面,学术研究迄今还比较欠缺。
一、伦理文学创作实践、“亚理论”与批评
      文学理论的产生有很多方式,有的是理论先行,有的是创作先行。理论先行又有很多种情况,有的是受哲学、社会学、艺术学、心理学等理论影响而产生的,有的是作家先有理论思考,提出理论, 然后再根据理论创作出作品,从而以创作实践支撑理论。创作先行也有多种情况,有的是先有创作,然后根据作品特征总结出理论,理论与创作相互阐发;有的是通过对已有文学创作特别是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研究、发掘,总结出理论规律,然后再回到文学研究并对现实文学创作产生影响。但不论是哪种情况,理论都必须回到实践,回到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否则就是为理论而理论。
      任何一种文学理论要获得认同,都必须有创作实践支撑,这种创作实践可以是文学史的,也可以是现实文学创作的,历史上但凡成熟的有影响的文学理论都是如此。比如精神分析文论,它是受弗洛伊德心理学理论影响而产生的,属于精神分析学的一部分,支撑这种理论的创作实践主要是意识流小说,特别是乔伊斯、普鲁斯特、福克纳等伟大作家和《尤利西斯》《追忆逝水年华》《喧哗与骚动》等伟大作品,使它获得了强有力的实践支持,从而奠定了它成为世界文论史上非常有影响的文学理论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它一旦建构起来,要成为成熟的有意义的文论,必须在理论和方法上不仅适用于意识流小说批评和研究,还要适用于传统叙事性文学作品,也即可以应用于传统作品中的人物心理活动及行为的深层心理根源分析。事实上,精神分析文论在文学史研究方面有很多新的发现,无意识、梦、疯癫等在过去的小说中也有描写,但主要是作为生活现象而直观表达的,作家缺乏对它的心理学认识和表现,现在有了精神分析理论之后,它们的心理学意义就被发掘出来了,很多经典作品都因此而生发出新的意义。这种发现可以说丰富了传统文学的内涵,也可以说对传统文学进行了新的阐释和研究,大大增加了其理论的深度、宽度和普适性,反过来极大地加强了精神分析文论。再比如象征主义文论,最早是由爱伦· 坡提出来的,他认为传统的古典主义和现实主义文学模仿或再现现实是有局限的,文学应该超越现实而表现“神圣美”,但“神圣美”难以模仿,也不 可能再现,只能“象征”。爱伦· 坡在理论上提出象征主义,而且创作了大量象征主义诗歌,以创作实践支撑理论,开创了象征主义文学流派和象征主义文论。“象征”是文学中古老的创作技巧,不仅广泛地存在于诗歌之中,小说、戏剧、散文创作中也都使用这种技巧,但只有爱伦· 坡把它发展成为一种创作方法,提升到“主义”的高度。爱伦· 坡之后,波德莱尔、莫里亚斯、马拉美、魏尔伦、兰波、瓦莱里、叶芝等人把它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文学理论。之所以说它是“成熟”的文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有大量的、优秀的文学作品作为事实依据,有大量的创作经验作为实践支撑。
       鉴于此,我认为文学伦理学需要三个方面的实践支撑。
      首先,要有当下创作的支撑,要有大量的体现文学伦理学精神的作品作为实践根据。但现在看来,文学伦理学的主要作品依据仍然是历史的而不是现实的,主要是外国文学的而不是中国文学的。最典型的作品是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哈代《德伯家的苔丝》、奥尼 尔《悲悼》、纳博科夫《洛丽塔》等,这些作品都可以称得上是典型的伦理题材作品,契合文学伦理学理论,也可以说文学伦理学批评对这些作品进行了更准确、本真的阐释,推进了这些作品的研究。但文学伦理学作为一种文论,仅有这些作品作为支撑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多作品及相应研究作为证据。除了要发掘更多的伦理题材、伦理主题、伦理意义的典型伦理作品以外,还要在更多经典或非经典文学作品中发掘出更多的文学伦理因素,也即能够对更多的作品进行文学伦理学批评与研究。世界文学史上还有很多典型伦理题材作品,如托尔斯泰《安娜· 卡列尼娜》、司汤达《红与黑》等,需要去发掘、研究和分析。具有伦理因素的经典或非经典作品就更多,同样需要去发掘和分析。
       其次,文学伦理学还需要中国文学史的支持,能够对中国文学进行有效解释。伦理题材、伦理主题、伦理价值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文学的传统,比如孔颖达评《关雎》说:“言后妃性行合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15]这成为中国古代的主流说法,直到闻一多从社会学角度解说这首诗提出“爱情”说,才有大的改变。当然,“爱情”说也只是一家之言,但不管“后妃之德”还是“爱情”,都不脱伦理范畴。其他如《孔雀东南飞》、白居易《长恨歌》、鲁迅《伤逝》、曹禺《雷雨》、路遥《人生》、卢新华《伤痕》、余华《现实一种》等,都是典型的伦理作品。具有伦理因素的作品就更多,都可以从伦理角度得到新的阐释。比如《雷雨》,这是现代文学中的经典话剧,曹禺写作《雷雨》时才20出头,社会经验和经历都非常有限,但却写出如此深刻的伟大作品,让人难以理解。中国文学史上有很多神童,写出来的都是文字技巧智慧型小品,属于机智型作家,没有人写出大型的具有思想和生活深度的作品。从文学伦理学角度看,《雷雨》现象就不难解释了,一个人的社会认识需要历练和阅历,所以作家往往在一定年龄之后才写出“诗史”性作品,但一个人的伦理观却是可以很小就成熟的,绝大多数人的伦理观在20岁之后就成型了。《雷雨》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伦理之中,而不在伦理之外[16],其“伟大”不在于思想的深刻和生活的深度,而在于对伦理的精微表现。伦理可以说是中国文学的一个古老主题,根本上是由伦理的古老性所决定的。在人类从自然性向社会性和文化性的转变中,伦理始终贯穿其中,最早的首先是家庭伦理规范,然后扩展到社会伦理规范,因此最早的文化也就是伦理文化。一个人的成长也是如此,首先接受的是伦理教育及伦理规范。伦理是人的个体成长和社会生活最重要的部分,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既然伦理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文学当然会反映它、表现它,积极宣传和建构社会伦理,创作出经典的优秀伦理题材作品。
      第三,文学伦理学还需要当下文学创作实践支持。真正的文学理论总是会对创作有影响,理论为作家所接受,作家自觉运用理论进行创作,产生一批优秀作品,推动文学发展,对社会和思想文化建设具有意义。作家创作会有很多实践经验,包括对文学理论、文学现象、创作过程、作品价值等方面的看法和观点,但这些很多都是经验性的,不具有系统性,理论上也不严密,通常我们把这种“创作谈”称作文论“亚理论”,“亚理论”在文论建设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是首要的理论依据。与“亚理论”一样,同时代的文学批评可以说是文学创作的“伙伴”,它和文学创作是互动关系。有影响的创作必然会引起批评家注意并产生有价值的文学批评,反过来,优秀的文学批评又会对文学创作产生积极影响,推动文学创作发展。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最大的不同是文学研究是纯学术活动,它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很小,而文学批评则积极参与当代文学发展进程。历史上真正有影响的创造性的成熟文学理论,都有创作实践、亚理论及相伴的文学批评作为实践支撑。在这一意义上,文学伦理学在文学创作上还存在很大欠缺,缺乏创作实绩,即缺乏充分体现文学伦理学内涵的优秀文学作品, 自然也缺乏作家谈文学创作伦理问题的“亚理论”和批评家批评文学伦理题材创作的文学批评。
      当代中国非常需要优秀的伦理题材文学作品,不论是从文学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看都非常需要。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个伦理社会,和西方社会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古代文明某种意义上就是伦理文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中国全面向西方学习,社会结构和性质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治理从“人治”向“法治”转变,这是“现代性”的表现,但“反传统”“反封建”“反礼教”又对中国社会伦理秩序和结构造成了巨大影响。陈独秀说:“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17]五四新文化运动并不否定伦理,但把“德治”和“法治”对立起来,在否定和批判封建伦理时,把中国古代伦理中的合理因素也一同否定和批判了。旧的伦理被批判和否定了,新的有效的伦理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所谓“世道浇漓,人心日下”,金钱至上,物质主义泛滥,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不仅得不到奖励,反而遭讹诈而让人心寒,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所以,现实中国极其需要伦理重建。文学作为伦理教育最重要的方式,特别需要在伦理题材创作方面有所作为,中国需要震撼人心的优秀伦理作品,需要大量拥有伦理“正能量”、通俗易懂、具有教育意义的文学作品。但现实却相反,伦理在当下    中国文学中是缺失的,当代文学伦理题材、伦理主题偏少,也缺乏对伦理问题的深刻思考。在这一意义上,我认为一方面是文学伦理学理论非常重要,另一方面是文学创作实践更重要。只有在充分的伦理文学创作实践基础上,才能有充分的对伦理文学的“创作谈”,才能有伦理文学批评,这些对于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都是至关重要的,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文学伦理学在实践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文学伦理学理论体系和话语建构
       一种成熟的文学理论,需要文学创作实绩、创作经验和文学批评作为实践支撑。文学理论本身是理论形态,包括理论构架、主体问题、基本观点、具体内容、历史演进、文学批评方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术语、概念、范畴和话语方式。任何文学理论都是逐步建构起来的,建构过程从话语角度来说,首先是对文学创作经验及相应“亚理论”和即时批评的总结与归纳。比如象征主义文学理论,爱伦· 坡等人在谈论他们的文学观点和文学创作时,提出了很多新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或者赋予旧的术语、概念和范畴以新的内涵,爱伦· 坡提出了“神圣美”,波德莱尔提出了“感应”,马拉美提出了“心灵状态”“纯粹本质”“魔法”“暗示”“象外之象”“魔幻化语言”,瓦莱里提出了“纯诗”“音乐性”,叶芝提出了“感情的象征”“理智的象征”“统辖的意象”,这些概念的确立,对于象征主义文论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再比如现实主义文学理论,首先是源于19世纪兴起、后来波及全世界的具有广泛影响的现实主义文学。其次是现实主义作家特别是经典作家关于现实主义文学的经验和表达,可以列出一长串作家的名字,作家们对现实主义文学有非常精到的论述,使用了很多新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构成了现实主义文论的基础。司汤达《莱辛与莎士比亚》、巴尔扎克《〈人间喜剧〉前言》、列夫· 托尔斯泰《艺术论》、萧伯纳《易卜生主义的精华》、高尔基《论文学》等,都是现实主义文论的经典著作,是现实 主义文论最重要的理论资源。再次是批评家和文论家的理论建构,与现实主义文学共进退,特别是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三人,对现实主义文论的建构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中别林斯基的《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艺术的概念》《论普希金》《一八四七年俄国文学一瞥》、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俄国文学果戈理时期概观》《生活与美学》、杜勃罗留波夫的《论俄国文学发展中人民性渗透的程度》《什么是奥勃洛摩夫性格》《黑暗王国》《黑暗王国的一线光明》等,都是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的经典之作。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也对现实主义文论有巨大贡献,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致斐迪南· 拉萨尔》、恩格斯的《致斐迪南· 拉萨尔》《致玛· 哈克奈斯》、列宁的《列夫· 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列· 尼· 托尔斯泰》《列· 尼· 托尔斯泰和现代工人运动》《列· 尼· 托尔斯泰和他的时代》、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都是现实主义的经典文论,既从文学上论述现实主义,也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角度论述现实主义,大大拓展了现实主义文论的内涵,使它具有更广泛的现实应用性。
       真正的文论还需要大批专业学者进行学术上的论证。学术研究包括体系建构、事实论证和理论论证等,包括对历史的清理,比如对相关问题的梳理,清理相关的文学创作,搜罗相关作家、文论家、文学批评家的观点和表述,从文学史中发掘历史依据。也包括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进行理论论证,解决理论上的问题。
       文学伦理学在理论体系和话语建构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目前最突出的成绩是对外国文学作品的解读,包括对外国伦理题材文学的解读和对外国文学的伦理学解读,主要集中在叙事文学领域。对有些作品如《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的解读令人信服,但对有些作品的解读则流于表面化,对中国文学作品的伦理学解读则相对平淡。在这一意义上,文学伦理学目前最大的建树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在方法上而不是在理论体系和话语建构上。“文学伦理学”和“文学伦理学批评”具有实质性区别:“文学伦理学是一门应用伦理学知识解决文学道德问题的学科,作家创作作品的道德立场、读者阅读作品的道德情感、文学批评中的道德标准等问题,都属于文学伦理学的范畴。…… 文学伦理学主要研究作家创作文学作品、文学批评家批评文学作品、读者阅读文学作品以及文学的道德教诲作用、伦理价值等问题。”[1]277“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视角阅读、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方法……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阐释批评,它以文学文本为主要批评对象,从伦理的视角解释文本中描写的不同生活现象,在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复杂伦理关系中,对处于特定历史环境中不同的伦理选择范例进行解剖,分析伦理选择的不同动机,剖析伦理选择的过程,揭示不同选择给我们带来的道德启示,发现可供效仿的道德榜样, 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经验和教诲。”[1]278可见文学伦理学批评只是文学伦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伦理学批评成果很多,但并不意味着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和话语建构方面,目前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清理中外文学作品中典型的伦理题材作品。除了重新审视经典文学伦理题材作品以外, 也要重视发掘那些被忽略的伦理题材文学作品,进而清理中外文学史上具有伦理因素的优秀作品, 并对这些作品进行伦理学解读,包括伦理内容、伦理意义和价值、伦理教育作用等,最终写作“伦理   文学史”这样的学术著作,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奠定坚实的文学实践基础。
       第二,清理中外文论中有关文学伦理的思想观念,包括作家的经验、看法,批评家的观点和评论,专业学者的学术研究等,对这些资料进行细致的学术梳理,对其中的思想观点以及话语进行归纳总结,为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寻找理论资源。
      第三,在中外伦理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基础上,进行文学伦理学体系的学术建构,确定框架和范围以及主要内容,包括伦理文学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伦理文学的构成,伦理文学的本质,伦理文学的作用,伦理文学创作论,伦理心理,伦理文学的形式比如“结构”“线索”等,伦理文学的内容比如“主题”“素材”等,伦理文学批评,伦理文学欣赏,伦理文学体裁,伦理文学研究,等等。由于视角不同、理论前提不同,从伦理学角度看,很多问题都需要重新认识,比如“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就可以   重新界定。文学伦理学最终要产生《文学伦理学》这样的学术著作。
       第四,话语建设,主要是术语、概念和范畴体系的界定、提炼、规范和创新等。这是关键,更是深层次的,因为思想深层次决定于话语和话语方式。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在附录中列出了53个“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对文学伦理学理论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这只是“批评术语”,文学伦理学需要更全面、系统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我认为文学伦理学的术语、概念和范畴应该是分为三个层次的:首先是核心概念、术语和范畴,是文学伦理学所特有的,虽然数量有限,但很关键,比如“伦理结构”“伦理解构”“伦理线索”“伦理主题”“伦理素材”“伦理故事”“伦理选择”“伦理语境”“伦理批评”“伦理赏析”“伦理共鸣”等,既有伦理的内涵,又有文学的内涵;其次是相关术语、概念和范畴,比如“人性”“意志”“道德榜样”“教诲”“激情”“本能”“家庭”“亲缘”等,或者是伦理概念,或者是文学概念,但与文学伦理密切相关,相距或近或远,在数量上也比较多,但大致来说可以清理,也需要清理;再次是通用的或者基础性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比如“封建”“自由”“自然”“契约”“经济”“意识”“社会”“语言”等,不属于文学伦理学所特有,是所有人文社会科学共有的概念,文学伦理学也不能脱离它们,因为文学伦理学术语、概念和范畴并不能构成独立的言说,文学伦理学也只有置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之中才能够成立,也即它不能脱离历史学、哲学等。按照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词的意义并不完全是由词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这个词和它周围的词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所以文学伦理学术语、概念和范畴只有置于其他基础或通用术语、概念和范畴的整个系统之中才能完成它的任务,它们的意义才是准确、完整的。这些通用术语、概念和范畴可能是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的,甚至可能是自然科学的,在数量上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无法有效清理和统计,但它们却是不能忽视的,它们是文学伦理学理论的话语背景。
       总之,文学伦理学只有建立自己的话语方式才能够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而如何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除了利用已有的术语、概念和范畴以外,还需要创造新的术语、概念和范畴,或者对已有的术语、概念和范畴进行新的阐释、新的界定,从而使它们成为文学伦理学理论术语、概念和范畴。只有文学伦理话语建构起来,文学伦理学才能真正建构起来。
三、文学伦理学作为方法的文学研究应用
      中外文学理论从产生过程来说不外乎两种模式:一种是从文学创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始终与文学创作相互促进、相互阐发,比如浪漫主义文论、现实主义文论、自然主义文论、唯美主义文论、象征主义文论、意象派文论、女权主义文论等;另一种是从哲学或其他学科衍生出来的,或者是学术研究性质的纯粹理论,比如精神分析文论、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现象学文论、存在主义文论、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文论、解构主义文论、接受理论等。理论本身最终要回归到创作上来,或者直接影响文学创作,或者通过影响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从而间接和潜在地影响文学创作,所以,文论的终极形态是应用形态,但其方式可以是明显的,也可以是隐含的。
       文学伦理学不是从当前文学创作实践中产生的,不是对当前中外文学创作的反思和总结,而是缘于文学研究,缘于文学理论自身的探索,缘于对外国文学史上经典作品的重新解读,与伦理学有一定的关系。但它并不是伦理学的衍生,不是受伦理学的影响而产生的,它的意义和价值是推动和影响文学创作的伦理学发展,如果能够产生伦理题材文学热潮或文学创作“伦理学转向”,那当然是对当代文学的莫大贡献。但现在看来,这个过程还非常漫长,非短时间内可以实现。
       实际上,把文学伦理学应用到文学研究中,应用到文学史叙述之中,也是一种实践形态,并且是深层次的实践形态,它会深刻而长远地影响文学创作。纵观文论史可以看到,文学史书写也好,文学研究也好,背后其实都是有理论作为支撑的,完全没有理论背景的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是不可能的。比如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其背后的文学理论是“文章学”,黄人、林传甲的文学史内容都非常庞杂,“史传”“诸子”是其重要内容。一些“文学接受史”背后的文学理论是读者接受理论,各种各样的“女性文学史”背后的文学理论主要是“女权主义”。有的文学研究注重文学的内容,背后的理论  是文学社会学;有的文学研究注重艺术性,其背后的文学理论是美学;有的文学研究注重文学形式, 其背后的文学理论是形式主义;有的文学研究注重文本细读,其背后的文学理论主要是“新批评”。   但当代中国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理论还是现实主义文学理论和现代主义文学理论,这当然与现实主义文学和现代主义文学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优秀作品最多有关,但也与现实主义文论、现代主义文论两种文论体系完备、接受程度最高有关。
       1950至1980年代,现实主义文论是最主流的文学理论,那时的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基本上都是以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为理论基础。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浪漫主义文论是现实主义文论的“对应”文论,也可以说是“孪生”或“伴随”文论,它们所使用的是相同的术语、概念和范畴,从话语上来说可看作是现实主义文论的组成部分。由此看到,在那时的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中,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被说成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交相辉映的文学,比如:《诗经》被解说成现实主义,“楚辞”被解说成浪漫主义;李白被定性为浪漫主义作家,杜甫被定性为现实主义作家;《西游记》被认为是 浪漫主义文学,《红楼梦》被认为是现实主义文学。各种中国现代文学史也主要是对现实主义文学和浪漫主义文学的书写,现代文学史上属于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文学都得到了浓墨重彩的书写, 现实主义文学作家和浪漫主义文学作家地位最高,即使是一些文学成就非常有限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作家也有很高的地位。相反,旧文学如旧体诗词、章回小说等基本上被无视,现代主义文学 如象征主义诗歌、新感觉派小说等得到的是很低的评价及很不重要的叙述和书写。那时,现实主义 文论不仅是理论基础与言说方式,更是一种评判标准,似乎只要采取现实主义文学创作方法,只要 符合现实主义文学特点的文学就是优秀的文学,相反,非现实主义文学首先从创作方法和文本特点 上就“低人一等”。一些非现实主义文学被曲解,曹禺《雷雨》明明是“古代主义”的创作方法,它在创作上严格遵循古典主义的“三一律”,但却被解释成现实主义的,其文学史地位也是在现实主义意义上得到确认的。鲁迅的《野草》和《故事新编》被解释成现实主义,但因为明显和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有巨大差别,解释起来就显得“穿凿附会”,所以在现代文学史上地位不高,《故事新编》甚至被有人 认为是鲁迅的“失败”之作。直至1990年代之后,现代主义文学得到重视,现代主义文论得到重视,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现实主义“一统江湖”的局面才得以改变,但现实主义文论仍然是最有影响的、使用得最广泛的文论。这可以从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叙事所使用的术语、概念和范畴看出来。“形象”“反映”“表现”“社会”“作用”“意义”“内容”“形式”“继承”“革新”“主体”“客体”“发生”“发展”“真实”“典型化”“典型”“人物”“概括”“理想”“叙述”“描写”“抒情”“风格”“生产”“消费”“共鸣”等, 都是现实主义文论的基本术语和核心概念。
       文学伦理学要成为成熟的文学理论,必须要有广泛的应用,应用于文学史书写和文学研究,这不仅是理论建设的需要,也是寻求文学研究和文学书写的突破与发展的需要。从伦理角度研究文学,自古以来就已形成传统,如柏拉图“感伤癖”“哀怜癖”、亚里士多德“陶冶说”“净化说”、贺拉斯
“寓教于乐”说、朗吉努斯“崇高”说等,都有很浓的伦理意味。中国古代“兴观群怨”“观风俗”“美刺”“化人”等学说也包含伦理因素。但这些研究都缺乏伦理理论自觉,具有素朴性。当今文学史书写也有从伦理角度来书写的,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新著》“将文学中的人性的发展作为贯穿中国文学演进过程的基本线索”[18]原序1,特别强调文学的“情感”,在书写过程中把文学的情感性突出出来,就是一种“伦理”视角。视角不同,理论基础不同,对文学史的看法就会发生变化,该书对潘巧云的故事提出了新的看法:“石秀杀死了她的情人,与杨雄一起把她和知道内情的丫环迎儿骗至翠屏山,逼问出真情,把她们都杀了。杀潘巧云时尤其残酷。而且《水浒传》的这种描写实在起着引导读者肯定杨雄、石秀的凶残行为的作用。从而我们在阅读这些段落时,不但不能发生共鸣,反而感到厌恶;当然也就不能有美的感受。”[18]原序3这可以说是素朴的文学伦理学研究,如果有意识地运用文学伦理学理论进行研究,也许会有更系统的阐释和解读。
       我认为,也可以应用文学伦理学来书写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这一方面是尊重历史事实,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发掘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伦理因素,对中国现当代文学进行伦理学解读,最终是更好地发挥文学史传播伦理价值的作用,也发挥文学的伦理教育作用。五四文学革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语言变革、思想革命、价值革命,所以胡适《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文学革命论》、周作人《人的文学》三篇文章被认为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纲领性文献。过去,我们都重视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而忽视周作人的文章,都重视语言变革和思想革命而忽视价值革命,其实,语言变革和思想革命都具有社会性、文化性,伦理革命才是文学深层次的革命,才是新文学的核心内容。新文学与旧文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理论上明确提出强调尊重人性、个性解放、儿童解放、妇女解放、个人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等,提出建立新的家庭和社会伦理,这是新文学最重要的内容,产生了一批优秀作品,比如鲁迅《狂人日记》《祝福》《伤逝》、郭沫若《女神》、汪静之等《湖畔》《蕙的风》、郁达夫《沉沦》、庐隐《海滨故人》等,都可以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进行新的阐释。其他如“为人生”的小说、创造社的抒情小   说、徐志摩等人的抒情诗、冰心等人的抒情散文,都有很多伦理因素,可以从伦理角度发掘,丰富其内涵,推动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我们不仅应该把文学伦理学应用到现代文学研究中,也应该把它应用到当代文学研究中,文学伦理学作为一种文学方法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有广阔的前景。过去我们总是用“人之常情”进行日常化的解释,缺乏伦理性的理论提升,现在我们用文学伦理学进行   理论解读,可以看得更清楚明白,认识会更深刻。
      过去文学理论中讲“永恒主题”,如果有的话,那么“伦理”就是文学永恒的主题。文学自产生时起就反映人类的伦理问题,至今伦理仍然是文学中最重要的内容。这是由文学的本性决定的,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人的生活,所以,只要有文学存在,它就不可能脱离人, 而人的生活最重要的就是人的思想情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伦理的主要内容。伟大的作品都有伦理上的内容。阶级、政治等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很大的变化,伦理的内容则相对稳定。文学伦理学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会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学理论。世界上经典作品大多可以从伦理角度进行解释,伦理题材小说是最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小说之一,是最能够为后人所接受的文学。
       当然,文学伦理学可以研究伦理小说,也可以对一般文学作伦理学分析,但它并不是无边的,而是有限度的。伦理永远只是文学的一方面,过去我们忽视它是错误的,但如果把它夸大到不恰当的地位也是错误的,“人性”是伦理的最重要的内容,但并不一定所有的“人性”都是伦理的。审美、社会、娱乐、阶级、政治等都是文学的重要内容,不能把伦理的范围无限扩大。过去我们讲文学的三大作用,即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审美娱乐作用,三者有联系但更有区别,文学的伦理价值和意义只是文学教育作用的一方面,具有深沉性。
当代文学在创作上存在很多偏差,比如一味地游戏,追求感官上的享乐和刺激,满足于读者的低级趣味,还有身体的冲动与欲望、性描写等,这是缺乏社会责任的。所以,文学伦理学有助于当代文学创作纠偏,克服不良倾向,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四、结语
       一种成熟的文论需要很多条件,比如现实的需要,创作上的支撑,批评上的支持,文学史的支撑,构成体系的术语、概念、范畴和话语方式,完整的理论体系,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的应用等。文学伦理学建构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更多的学者参与,需要更多的学科比如文艺学、外国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学科参与,需要更多的作家和文学批评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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